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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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发机关:青岛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2019-03-15
   发布日期:2019-03-15
   索引号:00511813900000097000100
   编 号:青科规[2019]1号


  
  1.《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工作指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创新设计,推出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通过股债联动模式,将银行的科技信贷风险与创投机构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进行合理匹配,为企业融资发展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2.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是什么?有哪些方式?
  答: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是指: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与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相结合为主要方式,以企业与投资机构达成投资协议或认股承诺为前提,通过投贷、投保贷、跟贷多元组合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具体包括以下方式:
  (一)企业通过提供投资机构的投资协议或认股承诺,由投资机构承担信贷资金连带偿付责任,经依法具有担保、保证功能的机构增信获得银行贷款;
  (二)企业通过提供投资机构的投资协议获得银行贷款。
  3.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政策优惠?
  答: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体是指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二)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
  4.开展投(保)贷联动业务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对投(保)贷联动业务支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其中5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补贴;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补贴;100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补贴。原则上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
  5.银行如何开展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
  答:各银行机构青岛市级分支机构(或总行)在向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做出优惠贷款利率和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相关承诺后,即可开展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
  6.开展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的企业如何申请贷款贴息?
  答:贷款贴息申请随时受理,每年定期集中一次兑现。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向放贷银行申领并在其指导下填写投(保)贷联动业务贷款贴息申请表,然后向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出贴息申请。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原则上应当场受理,并向企业出具受理通知单。若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应说明原因并给予相应指导和建议。
  7.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是指什么机构?
  答: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由市科技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主要职责是受市科技局委托审核确认投(保)贷联动业务相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资格,开展贷款贴息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咨询评审、贷款项目跟踪管理和服务、项目资料归档保存和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根据需要推荐投(保)贷联动业务相关银行和投资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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