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部署要求,深化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集聚和整合海外创新创业资源,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来青创新创业,支持留学人员初创企业快速发展,2021年,我市将继续举办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1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以赛引才 创赢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21年6月-8月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为留学1年以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拥有市场前景广阔的自主或原创性技术或成果,且有意向来青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已在青岛落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注册企业时间不超过3年,且参赛者担任企业法人或股东。
(二)相关要求
1.参赛者可以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参赛。以团队形式参赛要求团队主要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2.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
3.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项目产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技术有较好的先进性。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
4.参赛个人或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商业计划书,其中应包括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等方面,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规划,商业模式清晰。
5.获得历届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选手原则上不能重复参加本届大赛。
五、赛事安排
大赛由主题赛、赋能赛和总决赛组成。
(一)主题赛
主题赛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13条产业链,核心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商务服务、现代海洋、高端装备”六大产业赛道,通过启动报名、封闭评审、路演决赛等阶段,评选1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
(二)赋能赛
赋能赛将联合国内头部企业参与赛事,通过渠道宣讲、渠道推荐、联合评审等阶段,评选1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
(三)总决赛
总决赛安排在第二十一届“蓝洽会”召开前一天举办,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参与评审。总决赛拟决出重点项目6个和优秀项目10个,获奖选手将受邀参加本届“蓝洽会”,并在开幕式上予以颁奖。
六、参赛报名
大赛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参赛个人或团队请根据自身情况报名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发至赛区报名邮箱:QDLCDS2021@163.com。
报名表(附件1),需提供完整填写的电子、盖章(如有)版和签字扫描件;参赛申明(附件2),需提供签字、盖章(如有)版扫描件;项目介绍PPT(项目名称、核心技术、优势特点、研发现状、产业化程度及可行性分析等情况说明),需提供PPT或PDF版本;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含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海外学历证明扫描件、已创办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扫描件、个人生活照(如为团队,请提供主要成员个人生活照一张)等,需提供word版。
七、参赛项目扶持
(一)银行定向政策包
参赛项目在青落地后,将享受部分品牌银行提供的定向政策包服务,针对项目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匹配相关优惠、便捷、增值服务,协助解决参赛项目来青创新创业后续融资问题,其中总决赛获奖项目可优先选择。
(二)落地对接
组织青岛风险投资机构、知名企业、各类园区等单位,与参赛项目进行专项落地对接,加强海内外智力与民营资本间的对接交流,做好项目在青落地的各项具体对接工作,促进项目在青落地实效。
(三)孵化支持
符合入驻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可直接入驻青岛市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并享受园区相关扶持政策,如园区提供的三年房租减免、创业启动资金等。
(四)后续服务
参赛项目在青落地后,将获得由“蓝创微云”双创服务生态圈各成员单位针对人才项目发展情况提供的落地创业、技术合作、风投融资、人才招聘、企业成长等多维度、全链条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服务体系涵盖基础服务、金融支撑、企业成长、产业交流、园区服务、人才乐居等多板块。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参赛项目涉及版权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4.大赛报名项目材料将针对青岛市各大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科研机构公开发放,寻求交流对接。
5.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6.参加过往届大赛并获奖人员本次大赛不再邀请参赛。
7.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17561733293;潘主任 联系电话:1315620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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